今天微博上一件大事就是:郭敬明为自己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书中抄袭庄羽《圈里圈外》而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这封道歉信挂在微博上八小时后,庄羽作了一个回应,表示接受,全文如下: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郭敬明的原罪就在于他确实抄袭了,这点已经法院判决,怎么板都板不脱。而且文学作品抄袭这种事情在互联网时代其实是非常容易鉴别的,总能有一帮闲着无事的网友把你扒得底裤都不剩。
同时,郭敬明也很可怜,平心而论,他是一个极富才华的人。通过新概念作为大赛走红的那几年,正是他崭露头角、收获名利、意气风发的时光,还未从上海大学毕业就开始在《萌芽》等杂志连载自己的小说,然后招兵买马创办杂志《岛》,成立自己的公司,旗下汇聚了一大票创作型人才……他太渴望成功了,步子迈得太大扯到了蛋,心头邪念生起就走捷径玩抄袭,成为一辈子无法洗去的黑点。文学创作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既要有大量的阅读来提升自己的想象空间和写作技法,也需要生活经验的不断累积,不然的话,持续输出是对一个作者非常大的考验。当然,写网络小说除外,网文作者为了凑字数可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扯远了。
我今天发这篇博文想说的是,郭敬明这个道歉很“低级”,甚至可以说,很“错误”。
第一,时间不对。抄袭一事发生在2003年《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的时候,或者更晚点2006年法院判决抄袭成立的时候。这么多年了才道歉,诚意不足。
第二,场合和方式不对。郭敬明是抄袭者,庄羽是受害者,按道理应该私下里给庄羽道歉,这样显得郑重,庄羽接受后,再把情况公布在网上接受监督。然而郭敬明选择了直接发在网上,好像不是给庄羽道歉,而是摆出一种道歉的姿态而已。
第三,内容不真诚。郭敬明在道歉中,自作主张抛出了版税收益的分配方案:要吗庄羽拿去,要吗捐给慈善机构。这等于给庄羽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拿钱好像显得自己不关注慈善事业,如果不拿钱,凭什么捐出去后让郭敬明得名?当然庄羽的反击就更有力了——
我有一个新的建议,我也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这一拳相当巧妙和高明,让郭敬明几乎无力反击,不答应吧,显得自己很畏惧,答应吧,自己的名字今后永远就和这个“反剽窃基金”连在一起了。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道歉并不是郭敬明良心发现,而是形势所迫。众所周知,郭敬明担任导师的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在今年非常火,然后又引起了111位影视行业从业者实名抵制,而且愈演愈烈。近几年中文互联网的“举报”风气也是越来越浓,很多明星粉丝、五毛党之类的人,熟练运用举报工具排除异己、无往不利,此番郭敬明遭遇实名抵制,再加上一些讨厌他的人不断向广电总局举报,可以说今后他要上综艺节目、乃至出品电影都会很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得不站出来有所回应,既在情理之中,又显得形势所迫。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下,抛开抄袭一事,郭敬明确实是一个很有才华也很努力的人,他的书伴我度过了我的青春时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希望我们的世界给予他更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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