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794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媳妇的外婆几天前去世了。享年89岁。
老人家临终之前不太舒心,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是呼吸衰竭的症状了,插管,上呼吸机,输液等等,搞得她很痛苦,一直挣扎想取掉安在身上的一些医疗设备。到最后,意识逐渐模糊,再继续下去无甚意义,取掉呼吸机,人就去了。
尽管她老人家膝下子女好几个,但晚年围绕着赡养这个问题,也还是矛盾重重。有的人嘴巴甜,办事不牢靠;有的人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有的人远在几百公里之外心有余而力不足……等到她去世,丧事谁来办,怎么办?都是在吵吵闹闹中进行,又给亲情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说子女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我就坚定不移只生一个好。
我跟老人家关系并不太密切。刚和媳妇谈恋爱时,老人家神志就不太清楚了,常常把我误认为家里面其他人。但有的时候,又出奇地思维活跃,比如她房间里丢了什么东西,一定会到处找,找不到就挨个怀疑是不是家里人偷去了。又比如,我跟我媳妇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午休时,老人家就迈着艰难的步伐走进来骚扰,害怕我和媳妇干“坏事”。
虽然死亡本身是一件悲伤的事,但我认为,在合适的年龄,体面地死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按照目前的生活、医疗水平,我认为80岁是一个合适的年龄。详细点说就是,满足:超过80岁,身体机能衰弱到无法自理、思维神志退化到无法与人交流,或者患有明显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等等条件时,选择体面地终结生命是一个很好的路子。
换而言之,我希望自己在遇到上面列举的情况时,能够自由选择安乐死。注射一针10ml的药,让我安静地离开。而不是浑身插满管子,持续痛苦到监视器上出现一排排横线。殊途同归是吧?
关于死后的安排,我不希望肉身埋在土里,再砌一座奇丑无比的坟就更过分了。公墓也没意思。最好就是火化成灰,抛洒到河里(如果届时环境保护法没有禁止的话)。再提个额外的要求(不能满足也无所谓了),帮我把博客和域名续费,后人想念我的时候可以随时登陆上来看看我生前写的博文,共同追忆过往。
首先,请节哀。
在这种时候,有些子女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在处理后事的时候,自己能占多少便宜,能少花多少心,少掏多少钱。而不是因为去世的是自己的父母而多尽到什么义务。不知道老人的在天之灵看到如此境况会作何感想。只有经历过才懂。
是的就是利益作祟。
首先,节哀。
其次,如果单纯的给你续费博客和域名,不关闭评论,可能满满的广告。
最后,如果让我面对死亡,我选择安乐死。
赞同。
现实中养老状况,生几个的不如生一个的,生儿子的不如生女儿的。
感觉靠谱的商业养老保险今后会是一个很好的卖点。
你的是省钱的死法。 我从未想过,我认为也许以后寿命还能延长到150岁。
也许吧。但我觉得活太久不是啥好事。
这标题令我想起读过的一本书,书名是《最後14堂星期二的课》。
查了下,好像是本不错的书。
有能力的话多出力,没能力的做好事。有钱做好人,没钱做好事。
人多了就推卸责任。其实能力、钱都不是问题,赡养老人能花多少钱,是吧?
原来老人是摘掉呼吸机这样走的……也算一种解脱
所以说子女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我就坚定不移只生一个好。—— 这话我赞同啊!
生一个,宠一个,挺好的。
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
我20岁以前总想到了60就自杀,现在就不这么想了。首先还没拿到退休金,国家欠我太多,死得太亏;其次闺女还需要我。
我现在的标准是帕金森抓不住手柄或者眼睛白内障看不清显示器了,就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你的标准总结起来就是——不给子女添麻烦,不让自己太受罪。
安乐死目前非法,不一定今后仍然非法啊,我希望早点合法化。
现在这个年纪,非常害怕死亡,有时候想象一下自己即将死亡,就怕的不得了。
我忙得没时间去想象这些事。
也可能是不敢想不好的事。
有时候感觉死亡并不可怕,生老病死人之常理!
可怕的是不想死,我还年轻不想死,我还没有女朋友就这么死了太可惜,带着悲痛离开是最可怕的!
我曾经看到一个日本一个采访,哪里的老人经常去寺庙求佛,不求平安求的是早日安详,老人说我儿子一家三口过的平安,我和老伴也无欲无求想的做的都做了,在下去就是孩子们的累赘了!我只希望我的孩子们过的幸福!
每个人都想的不一样吧,就像死亡对于我来说并不可怕!
能够寿终正寝就已经很不错了。
生老病死,很赞同你的看法,到了七八十岁也够了..
生一个太孤独,最少两个,凡事有个商量..
生不起呀!
博客可以留给自己的后人,如果博客有价值的话,可以卖了,捐点钱
个人博客,对他人而言是没有啥价值的。
有时候总想,如果一人对这个社会产生的价值一定,那我宁愿燃得快一点,时间短也无所谓,这样能更快地改变别人的生活。节哀。
你这个想法很大公无私。
日志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