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回忆录不应该是垂暮之年、耄耋之际写的,而是在最有兴致时写——无论哪一种作文都应如此。无奈的是,只有在老得无事可做时,才有精力和时间回忆这一辈子。但是,年老的人很难有激情描述当年之勇,在一个老人看来,什么兴衰成败不过是烟斗上飘起的一溜青烟。于是,在这里形成了一个矛盾,即到底什么时候才写回忆录。
我的童年没有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但是成长轨迹有别于常人,这让我不厌其烦的一再逢人便重述此段故事。
小时候,我处于一种无人看管的状态,在现在看来,我无疑是很感谢父母给我造就了这种环境。因为我的人格、性格、阅历之类的东西全都由自己在掌控,那种自由不是所有人能享受的。
小学二年级,我从城里转到乡下读了一年,四年级时回到城里。开学第一天,入学考试。我的数学老师是个皮肤白皙戴着眼镜的女老师,她对我很是不放心,算定我要抄其他同学的试卷,于是把我安排到教室外边单独考。九月份,天气已经转凉,我独自趴在教室外面的水泥阳台上,站着写卷子。那一次,我考了100分,也是我小学、初中、高中所有考试中唯一的一次满分。
这位数学老师,可以说是影响我人格的最重要的一个人,一个10岁的孩子在她眼里无疑成了犯罪嫌疑人,而且她实行的还是“有罪推定”原则。这使得我在高二时一堂无聊的物理课中写道:天下老师一般黑。小学毕业前夕,我参加了县里重点中学的单独命题考试,通过后用8000块钱的代价拿到了入学通知书。随后,我还得参加可有可无的小学毕业考试,那个曾经看轻我的女数学老师,竟然在考场找到我,希望我做完后,把卷子给后面一位女生抄一下,无疑,那位女生肯定是数学老师的亲戚。我鄙夷的看着她,最终考试时,大方的把卷子搁在边上,任由后面的女生看。
小学四年级,乃是深深改变我的一年。那时候,我们班上有一群人十分团结,我是其中一员。在学校一起玩,放学后一起踢球。后来,我们还买了西瓜刀之类的玩意。周末还会到北山上或者长江对面的翠屏山玩,并且买很多零食,带很多女孩——尽管我们也是孩子。最重要的东西乃是钱,提供钱的乃是我一个同学,不晓得钱从哪里来,但是每天我们都有足够的钱挥霍,这无疑令其他同龄人羡慕不已。我家里的抽屉里至今珍藏着当年在忠县街头巷尾我们照的照片。
小学四年级,在一条小溪边上,我看了人生第一部黄色小说,看得我血脉喷张,激动不已。没过多久,在一位同学的家里,我们准备观看2块钱买来的叫做《鬼话成真》的故事片,读碟后发现,居然是一部黄色电影,题目叫《情欲野鸳鸯》。这让我们几个激动不已,认真看完后了立马回到买碟子那里,把所有鬼故事碟子都买了,比如《李世民游地府》等,结果喜出望外,大部分都是我们想要的东西。很感谢这帮做碟子的商人,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为祖国的小孩子普及生理知识,让我们受益终身。
小学五年级,我还亲自参加了一场正宗的斗殴事件。简述如下:我一个兄弟伙喜欢的女同学被另一个也是在混的男生抢了(其实我们都不知道那个女同学是自愿的),当时我们都在长江边上的沙滩玩,碰到了我兄弟的情敌。于是,我和另一个同学拿着200块钱,去追前面一个认识的高年级的混混来帮忙,剩下的兄弟都在原地和兄弟的情敌争吵。
等我们用200块钱搬来救兵,斗殴快要开始了,但是高年级的混混一看双方人马都认识,就把200块钱退还给我们,然后走掉。我闪在一边,看着两帮人马呼喊着斗殴。所幸大家带的武器都不怎么厉害,后来受伤的都是皮外伤。但是,无疑,这场斗殴也影响了我,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什么一样。念初中、高中后,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过无数次打架斗殴,每次我都忍不住想骂那些打架的傻逼,太没水平了,每次都是声势浩大,结果刚打起来就有学校政教处的家伙冒出来制止。那是最没趣的。
虽然我写得畅快淋漓,但是感觉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表达,原因是,现在6点钟了,我得去吃饭,然后上选修课。来日方长,咱们日后再说。另注:本文未经任何修改,难免有错别字,敬请热心读者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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