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寿命

有些歌,传唱数年,经久不衰。比如说《上海滩》、《一剪梅》。

刘德华的《忘情水》,我第一次听是小学时,当时听的是旋律,并且还会和同学一样,大声唱到:啊哈,给我一瓶矿泉水……念初二那年某天晚上,我的心脏狂跳不止,父亲打车赶到学校接我回家。坐在那辆上海大众上,师傅放的是《忘情水》,周围的一切全部安静下来,唯有那首歌,在黑夜之中独自舞蹈。清亮的旋律,华仔独特的声音,迅速让我安静下来。直至现在,每当听见这首歌,我仍然会很认真的倾听。

像大多数人一样,我热爱流行音乐,听的歌手并不固定。但是那些有特色的歌手,使他们的歌,注定要流芳百世、永垂不朽。听王菲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厌倦过。王菲真正把流行音乐和“文化”“情调”这些东西巧妙的揉合在了一起,我们一边听歌,一边感受飘渺的远方,仙女霓裳,歌舞升平。

陈绮贞的音乐隐然带着一种使命感,潮流的使命感。陈绮贞坚持的是Indie Pop(独立流行乐)路线,这种音乐脱离了嘈杂、焦虑,展现出来的是柔和、唯美。很多歌手迫于市场压力,不得不媚俗,或者稀奇古怪、哗众取宠,他们的作品靠着自身或唱片公司的关系,在电视、广播、音像店大肆宣传,他们的公司不断刻意安排绯闻以提高曝光率。而国内以陈绮贞、曹方等为代表的Indie Pop音乐,坚持原创,不以市场为首要因素。所以,在以前,通过正常的渠道,根本不知道陈绮贞以及她的音乐。陈绮贞之所以慢慢被接受并且喜欢,在于“口碑”的力量。喜欢她的人会不遗余力的推荐,如同细胞增殖般迅速。比方说,上次我在博客上推荐了陈绮贞老师的歌,明老板看后,立刻喜欢上了陈绮贞,把他博客的背景音乐都换成了陈老师的《华丽的冒险》。明老板还给我说,他做梦梦见陈绮贞了,给他签名的,还问了我的电话号码。明老板太耿直了,我问他,那你给陈老师说我电话号码没?明老板说,忘了。

有些歌,红的时候不得了,红过之后,迅速销声匿迹。正如徐志摩所说,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当年刀郎的歌,红透了全中国,那个新疆男人用粗狂的声音吼出了独特的感觉,唱片卖得如火如荼,大街小巷,有不知道国家主席的,但绝对没有不知道刀郎这个人的。但是,迅速的,刀郎消失了。刀郎的歌有特色,但是绝对不是可以持久让人喜欢的特色,听惯了歌手们软绵绵的阳痿般的喉咙,刀郎的出现顶多是让人们吓了一跳,而不是爱上他。再如沙宝亮,我一直都不看好他。尽管当初一曲《暗香》让他名气骤升。凭一首歌就大红大紫的,不靠谱,基础不牢固,说实话,沙宝亮也就一投机分子,运气好,三宝老师写的《暗香》本来就不错,换谁唱都好听,沙宝亮捡了个大便宜,拿到了进入观众视野的敲门砖。但是随后的发展让我们知道,沙宝亮没有实力。

晚上出去吃饭时,看到一个男人骑着一辆硕大无比的摩托,上面有个车载音响,放着胡杨林的《香水有毒》。这首歌出来时的确让人耳目一新,创新的词,大胆的唱腔,使其迅速走红。高中毕业那个暑假,我一直在听。但是,红的只能是“这首歌”,而不是胡杨林。因为胡杨林唱功一般,长相一般(长得漂亮才是王道),《香水有毒》的成功一半靠运气,一半靠这首歌本身的创意。但是不可能每首歌都写得惊世骇俗吧。简简单单的歌唱出余音绕梁的味道才是实力的证明。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并没有特意宣扬某些音乐、排斥某些音乐。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如果全国人民都喜欢陈绮贞,电视上、广播里、网上、报纸上全是陈绮贞的报道,那将是什么样子啊!喜欢某一类歌,仅代表个人的兴趣取向。百花齐放、求同存异,才是遵循物质守恒定理的体现。

2 评论

  1. 回周大姐:
    陈绮贞坚持的是Indie Pop(独立流行乐)路线,如果每个人都喜欢听这种音乐,那就变成流行音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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