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死亡

枯藤老树

媳妇的外婆几天前去世了。享年89岁。

老人家临终之前不太舒心,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是呼吸衰竭的症状了,插管,上呼吸机,输液等等,搞得她很痛苦,一直挣扎想取掉安在身上的一些医疗设备。到最后,意识逐渐模糊,再继续下去无甚意义,取掉呼吸机,人就去了。

尽管她老人家膝下子女好几个,但晚年围绕着赡养这个问题,也还是矛盾重重。有的人嘴巴甜,办事不牢靠;有的人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有的人远在几百公里之外心有余而力不足……等到她去世,丧事谁来办,怎么办?都是在吵吵闹闹中进行,又给亲情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说子女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我就坚定不移只生一个好。

我跟老人家关系并不太密切。刚和媳妇谈恋爱时,老人家神志就不太清楚了,常常把我误认为家里面其他人。但有的时候,又出奇地思维活跃,比如她房间里丢了什么东西,一定会到处找,找不到就挨个怀疑是不是家里人偷去了。又比如,我跟我媳妇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午休时,老人家就迈着艰难的步伐走进来骚扰,害怕我和媳妇干“坏事”。

虽然死亡本身是一件悲伤的事,但我认为,在合适的年龄,体面地死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按照目前的生活、医疗水平,我认为80岁是一个合适的年龄。详细点说就是,满足:超过80岁,身体机能衰弱到无法自理、思维神志退化到无法与人交流,或者患有明显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等等条件时,选择体面地终结生命是一个很好的路子。

换而言之,我希望自己在遇到上面列举的情况时,能够自由选择安乐死。注射一针10ml的药,让我安静地离开。而不是浑身插满管子,持续痛苦到监视器上出现一排排横线。殊途同归是吧?

关于死后的安排,我不希望肉身埋在土里,再砌一座奇丑无比的坟就更过分了。公墓也没意思。最好就是火化成灰,抛洒到河里(如果届时环境保护法没有禁止的话)。再提个额外的要求(不能满足也无所谓了),帮我把博客和域名续费,后人想念我的时候可以随时登陆上来看看我生前写的博文,共同追忆过往。

26 评论

  1. 首先,请节哀。
    在这种时候,有些子女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在处理后事的时候,自己能占多少便宜,能少花多少心,少掏多少钱。而不是因为去世的是自己的父母而多尽到什么义务。不知道老人的在天之灵看到如此境况会作何感想。只有经历过才懂。

  2. 首先,节哀。

    其次,如果单纯的给你续费博客和域名,不关闭评论,可能满满的广告。

    最后,如果让我面对死亡,我选择安乐死。

  3. 原来老人是摘掉呼吸机这样走的……也算一种解脱
    所以说子女多了也不一定是好事,我就坚定不移只生一个好。—— 这话我赞同啊!

  4. 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安乐死在中国是非法的!
    我20岁以前总想到了60就自杀,现在就不这么想了。首先还没拿到退休金,国家欠我太多,死得太亏;其次闺女还需要我。
    我现在的标准是帕金森抓不住手柄或者眼睛白内障看不清显示器了,就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1. 你的标准总结起来就是——不给子女添麻烦,不让自己太受罪。
      安乐死目前非法,不一定今后仍然非法啊,我希望早点合法化。

  5. 有时候感觉死亡并不可怕,生老病死人之常理!
    可怕的是不想死,我还年轻不想死,我还没有女朋友就这么死了太可惜,带着悲痛离开是最可怕的!
    我曾经看到一个日本一个采访,哪里的老人经常去寺庙求佛,不求平安求的是早日安详,老人说我儿子一家三口过的平安,我和老伴也无欲无求想的做的都做了,在下去就是孩子们的累赘了!我只希望我的孩子们过的幸福!
    每个人都想的不一样吧,就像死亡对于我来说并不可怕!

  6. 有时候总想,如果一人对这个社会产生的价值一定,那我宁愿燃得快一点,时间短也无所谓,这样能更快地改变别人的生活。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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