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实习了一个多月,绝大部分时间是打杂,少部分时间闲着,其余的时间干点正事。

我所在的民一庭,主要接触的诉讼是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等,特点是:案情简单、标的小。不夸张地说,任何一个法律专业出来的本科生完全能胜任民一庭法官的工作。——当然,可能一些有技术含量的东西我并没有接触到。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一般被告不出庭,原告只要有借条基本上都能胜诉,但是执行很难。首先是不容易找到被告,其次是被告早已转移了财产,可能有的朋友要说了,一家一家银行的查账啊,当初我也是这样天真的想法,但是法官告诉我,那是不可能滴。这么多银行,法院才没那闲工夫帮你查,最多查4家,已经仁至义尽了。

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没啥好说的,派出所起绝对作用,事实的真相恐怕永远不会被查清楚,所以只有依赖派出所的讯问笔录,这种官司,还没打就已经定输赢了。比较棘手的是双方当事人各有自己的证人,同时派出所的笔录也模棱两可,那怎么办?答案是:当事人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判决后,谁不服再去上诉就是了,如果基层法院把每一个案子都处理得当事人心服口服,那还要中院干什么,哦,对,中院还要直接管辖一些一审案件。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最没技术含量的案子,我的意思是对于法院而言。因为这个专业性太强,当事人、律师、法官都不懂,那只有申请鉴定,鉴定结果基本上就是定案的依据。我最怕的就是整理这类案件的卷宗,总是一大叠,里面有厚厚的病历和各种收费发票,病历我们只看结论然后抄到判决书上,发票完全不看,以当事人提出的数额为基准,对方当事人认可就好,不认可再说。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上面的医疗官司差不多,一般道损是申请法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一出来基本上就可以写判决了,当然还是要开庭听听双方的意见。道损的赔偿数额都不太大,一般在几万到十几万之间,有的当事人双腿残疾,拄着拐杖来法院领判决书,我为他们鸣不平,无论赔多少钱恐怕都无法抹平心灵的伤害。

离婚纠纷比较好玩了,带我的师兄说:一般而言,首次起诉都是判不离,第二次仍然判不离,如果当事人孜孜不倦还来起诉离婚,这才看是不是真的需要判离。我见到的离婚纠纷比较奇特,有20出头的刚结婚就离婚的,有90多岁卧病在床在要求离婚的,还有相差十几岁的姐弟恋要求离婚的,中青年人来离婚的较少,我想原因大概是这个年龄阶段的人都秉承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协议离婚了吧。

在法院这一个月里,也接触了不少律师,个个西装革履、精神抖擞,来法院还得装孙子,说话都得赔着笑脸说,不然真没人理他们。于是我彻底打消了做律师的念头,我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做律师没啥前途,法院的审判过程律师很难发挥作用,而且还要为了几百块钱的代理费天天跑上跑下。要想做大,要么人脉广有案源,代理费积少成多,要么勾结敏感词,游走在法律之外——就像慕容雪村在《原谅我红尘颠倒》里写的一样。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请勿跨省追捕!)

冬天的早上是我最享受的时光,躲在温暖的被窝里,脸上还挂着笑容。在睡梦中,我梦见自己进入司法考试查分网站,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成绩出来了:差3分——幸好这只是梦。但这个梦一下子惊醒了我,马上从床上爬起来,没穿衣服,迅速地打开旁边的电脑,一看时间,刚好早上8点整,是今年司法考试查分的开始时间。像梦中一样,我快速打开网站,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错了好几次,好容易对了,屏幕一闪,我费力的看到上面清楚的写着:358分。而通过线是360分。

我想起2009年初那个明媚的春天以及随后到来的夏天之前的温暖天气,我身着鲜艳的骑行服,俯身骑着自行车穿梭在永川的平整公路上,商店里的一个又一个大喇叭传出“亏本大甩卖”的声音。出城后,与车友们汇合,青春的影子印在各条乡镇公路上,不同口味和价格的600毫升脉动滴落在我所经过的土地,汗水挥洒在我卡片机里记录过的地方。那是多么美好的时间和回忆啊。

7月份从永川回到重庆,自行车锁在角落积满了灰尘,我正式投入到司法考试的复习之中。住在我哥哥的家里,早上8点起床,晚上12点半睡觉,生活极有规律。中午通常是一个人在家,吃昨天的剩饭或者自己煮鸡蛋面,晚上到楼下买好肉和菜,等哥哥回来做。这样平淡而无聊的时间持续了整个暑假,唯一一次出去玩是为纪念7月17日而骑车。可能很多人可以不分心的复习半年,我难以办到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复习的进度比预想的要慢很多,到8月底的时候,第一遍才匆匆过完,9月份开始新学期的课程,嘈杂的寝室和日常的琐事使进度一再减慢。考试时,前三卷发挥一般,难度在预料之中,而第四卷发下来后顿时感觉“芳心、方寸同时大乱”,复习时忽视主观题的演练导致我第四卷根本无从下笔,等时间已不多时匆匆胡乱写下答案,离结束还剩20分钟时我正在做倒数第三道题,心慌得手不停发抖,最后两道题纯属凑字数写上去一点点。

考过之后就能预料到,这次应该过不了了,就算过,估计也是比合格线多几分吧。没想到的是,差两分。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努力找工作了,不知道明年还有没有时间再准备一次司法考试。God bless me。

1957年版的《十二怒汉》(12 Angry Men)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电影,没有之一。在imdb上,它的得分高达8.9分。作为一部黑白影片,它没有华丽的道具,没有宏大的场面,更没有炫目的特效。从形式上看,它只是记录了一次陪审团对刑事案件的辩论过程。唯一能印在电影海报上作为吸引观众手段的的恐怕只有主演亨利·方达(Henry Fonda),因为方达是是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金球奖最佳男主角奖、奥斯卡终身成就奖、金球奖终身成就奖得主。

图:美国版《十二怒汉》1957

影片涉及到陪审团制度,解释如下:

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或被告是否有罪(视乎各地法律而定)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目前于司法制度中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有美国、英国和香港等,日本于2009年起也加入此制度。陪审团根据人数多少,可以被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来源:维基百科

影片的主要内容是:在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的坚持之下,其余11名陪审员由刚开始的一致认为被告有罪,进而展开激烈辩论,最终12人裁定被告无罪。

被告是一名18岁的少年,他被指控杀害他的父亲,检方的证据和证人包括:凶案现场的匕首、楼下的老人声称听到被告大喊“我要杀了你”并且看到被告从下楼梯离开、对街的女人从窗户往外看到被告将匕首插到被害人的胸口。对被告不利的记录还包括:他出生于贫民窟,10岁时进过少年法庭,15岁时进过感化院,曾因抢劫被捕,因持刀械斗被捕两次,被告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在电影院”——显得毫无证明力,因为他一点也记不起电影的名字和内容。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几乎为零,在这种情况下,陪审团11票认为他有罪也在情理之中,但亨利方达认为,“十一个人都认为他有罪,我真的很难举起手……这个判决攸关一条人命,假设我们错了呢?”基于这种想法,方达要求其他成员花点时间认真讨论此案——这些人想草草结束案件以便回家看球赛或者约会。

检方的证人和证据看似确凿无疑,其实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们全都是间接证据,也即是说,能证明被告杀人的直接证据,一个也没有。方达正是从这一点入手,挨个击破。首先,有陪审员提出凶刀是一把独一无二的、专属于被告的匕首,方达反驳说,也许它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其他陪审员都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卖刀的人也这样说。方达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匕首插在桌上,震惊了在场所有陪审员:方达的匕首与凶器一模一样。其次,两位证人的证据互相矛盾:楼下的老人“听到”案发时被告的叫声及下楼的声音,与此同时,对街的女人透过经过的电车最后两节车厢看到被告行凶,方达认为如果对街女人的说法成立的话,电车的噪音会掩盖被告行凶的声音,从而使楼下老人根本听不到被告的叫声!方达提出的第三个合理怀疑是:楼下老人声称在听到被告大喊“我要杀了你”之后15秒内由卧室走到门口,目睹被告跑下楼离开这是在撒谎,理由是,老人绝对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走到门口,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方达根据该栋楼房的设计图模拟出现场环境,然后按照老人的步速走了一次,时间是:41秒!方达的表现感染了在场不少陪审员,赞成被告无罪的票数越来越多,陪审员们开始思索细节问题,提出自己的合理怀疑。比方说,一位陪审员对死者的致命伤成因很怀疑,因为伤口的角度朝下,而被告身高比死者矮很多(相差七寸),没有玩过这种折叠式匕首的人凭感觉认为即使身高很矮,也可以由上往下刺,但其中一位有经验的陪审员指出,善于使用折叠式匕首的人为了提高打开速度以及增加刺伤力度,一定是会从斜下方往上刺的。作为一名“问题少年”,被告绝对不会用错误的方法杀人,这种伤口显示出凶手只能是一个毫无经验的生手。另外,对于对街女人的证词,方达认为:由于该证人是近视眼,案发时她在睡觉,没人会在睡觉时戴上眼镜,证人说案发时她刚好往窗外看,但她根本没有时间戴上眼镜,所以她不可能辨别出凶手和被告是不是同一人。

通过上面的情节分析,可以看出,检方提交给法庭的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竟是如此的经不起推敲。在刑事诉讼中,检方应负有罪的举证责任,被告负有无罪或罪轻的举证责任,换言之,如果检方出示的证据存在合理怀疑,那么,它是不能用来定罪量刑的!在本案中,辩方竟然没有把这一点提出来,而且法庭也接受了检方如此荒唐的证据。如果陪审团也敷衍了事,草草得出“被告有罪”的结论,那么,一件冤案恐怕就此产生了。这也从反面说明,陪审团的存在减少了冤案的数量。由于陪审团成员是随机产生的,并且不能包含特殊身份的人(如律师),他们不能就法律问题进行讨论,而只针对案件事实提出合理怀疑,这实际上是加大了对检方举证举证责任的压力,使其无法随意定罪,而且减轻了辩方压力。可以说,陪审团的作用是补充辩方能力的不足,检方作为国家机器,其力量过于强大,单靠辩方不足以抗衡。因此,陪审团的职责主要是寻找检方的漏洞,从而作出被告无罪或罪轻的判断。比如在俄罗斯,陪审团宣告无罪的案件就高达20%(来源)。

反观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基本上陪审员是只陪不审,坐在法庭上跟个菩萨似的,即便是个别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审,但其意见往往不被重视,形同虚设。而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下,法官必须根据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参酌法律作出判决,除非陪审团的结论不合常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

2007年,俄罗斯导演尼基塔·米哈尔科夫重拍了《十二怒汉》,这是对五十年前的美版《十二怒汉》的致敬,有评论说这部电影已经超越了57年的原作,但我并不赞同。俄版为彩色片,增加了不少元素以充实内容,为了使影片更具本土色彩,将被告设定为车臣后代,而死者是俄罗斯军官,为被告的养父,这就使被告杀人的动机大为增加。另外,俄版在情节设置上还大量描述被告的个人生活,同样是试图增加杀人动机,从而使陪审团刚开始认定其有罪“合理化”。个人认为这些情节都削弱了影片本身的魅力,有点喧宾夺主的味道。相对而言,57年的美版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场景与情节,整部影片的焦点集中于辩论被告有罪的证据是否存在合理怀疑。

图:俄罗斯版《十二怒汉》 2007

俄罗斯的陪审团制度最早建立于1864年的司法改革,时为沙俄政府效法英国模式建立。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人民陪审员制度取代了陪审团制度。1993年,陪审制重新恢复实行(来源)。而我国现在实行的仍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当然,有消息说,2002年俄罗斯全境恢复陪审团制度并非官方和民间的衷心认同(事实上检方对此极不欢迎),而是俄罗斯政府为了营造良好的国际形象以及获得西方国家支持,这才是主因。另外,俄罗斯的陪审团极具“俄国特色”,与美国陪审团不同的是,俄罗斯陪审团做出的无罪判决,法律规定允许检察院对此提出抗诉,从而使案件进入二审、三审,在上述审理中,法官可以推翻陪审团的无罪判决,这使得陪审制的效果大打折扣。而在美国,检方无权对陪审团的无罪判决提出抗诉。

陪审团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实践并非一帆风顺,有的国家引进陪审制后又废除(如印度、马来西亚),原因主要集中在:陪审团容易做出情绪化结论、易受舆论左右、易被恐吓从而不敢发表真实意见、易被利诱而成为政府代言人等等。特别是“易受舆论左右”这一点,在我国有很好的体现,如许霆恶意取款案,连法官都会被舆论左右,如果有陪审团,能不受影响吗?舆论定罪,是对司法独立的极大践踏。

来到永川的这3个多月,在重庆二院见习的这一个月,医疗纠纷如家常便饭之稀松平常。患者或其家属在医院门口放鞭炮、敲锣打鼓、拉横幅、吵闹……总有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旁边充当看客。而据说本地110对这种事情已经不再理会,医院的保安对此更是熟视无睹。

比方说,今天上午就有患者到医院门口雇专业“医闹”敲锣打鼓、举牌子:

作为一名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在告诉他人我这个专业时总会补充一句,“解决医疗纠纷的”。在学校的时候对这方面的问题看得太简单,无非是先与患方有效沟通,不行的话再走司法程序,该怎么就怎么。但问题的复杂性远远超出想象。

首先,对于患方来说,司法程序是否可靠?答案是很显然的,患方根本不会相信司法能解决他们的问题。几千年的官场文化无非就是四个字:官官相护。司法当然无法幸免。医疗事故发生后,患方如果走司法程序,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无休止的鉴定和民事官司,作为受害者的患方,他们不可能承受如此长时间的所谓“正规”程序,更何况这个程序还有可能带来“医方无责任”的结果。在现实中,一件医疗事故发生后,有权势的人首先会动用关系直接找到医院的高层管理,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而不论医方在事故中是否真正应负责任。无权无势的大多数则只有选择“医闹”。在谈到杭州的70码事件时,吕欣欣说:“我们出了一件事情,(第一反应是)找关系网,看看谁能帮忙。”这正是对现今司法制度的嘲讽。

其次,患方大多数、大多时候处于弱势地位。如前所述,有权势的人会动用关系处理纠纷,甚至医方会主动赔款以免事态扩大。而患方在大多时候相对于医方而言,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医方在病历、用药、诊断甚至鉴定过程中,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患方很难会去与医院沟通,让医院告诉自己这起事故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患方会选择率领亲戚或者雇佣专业“医闹”干扰医院正常秩序,以期迫使院方增加赔偿、提高谈判筹码。

最后,对于院方来说,医疗事故究应该如何处理?我认为,最可取的还是与患方谈判。走司法程序,不仅会使医院疲于诉讼,而且客观上会使医院信誉度下降(场外人看到的是医院三天两头打官司)。寻求警方解决患方的“医闹”行为,更不可取,这样只会激化矛盾,甚至造成患方报复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所以,最可取的还是医患双方谈判。患方关心的无非是事故的过程、责任归属以及赔款数额,医方当然是尽可能的撇清责任及减少赔款数。那么,如何使医患双方在谈判结果上达成共识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鉴定”问题,这个鉴定应该由第三方进行,主要涉及诊断、治疗过程及用药有无失误等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是鉴定机构的公信力。众所周知,医疗鉴定只可能由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作出,而同行业相互维护属于不争的事实,但并非不可控制。比方说,由两个鉴定小组分别鉴定,然后对比鉴定结果,对分歧较大的方面再进一步鉴定和论证。当前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鉴定部门是这样规定的: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

这样的规定容易造成本省市的鉴定人员袒护医方的后果,我认为,卫生部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医疗事故鉴定专业委员会。每次接到鉴定申请时,由事故所在省市卫生部门向卫生部申请抽调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卫生部在抽调时采取随机原则并排除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这样,会减少鉴定人员袒护的可能性,并且增加患方对鉴定结果的信任度。

医疗事故无法避免,如何有效解决才是重点。如果我是事故的受害者,我所要求的仅仅是一个可以相信的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以及凭借这个结论通过民事诉讼得到公平的判决结果。这样简单而不过分的要求,实现起来却是那样难。

2009年5月21日 Update:今天上午,永川方面的公安部门已经派车来弄走了所有医闹,截至今天中午下班时,还有很多公安在二院门口以防新的事态出现。

彭浩翔的《A.V》里有一个场景,卖A片的狼狗大叔发飙狠批几位大学生,他愤慨的讲道:

    这个社会实在有太多虚假的人,你们这些……什么?大学生,真王八蛋……You selfish generation! You know? What the hell are you doing? You know huh? What is in your mind? Where is your dignity, huh? You generation upset me……

 

今天得知,我们敬爱的法学老师,教过我们宪法的、这学期教经济法和知识产权的钱老师,年终评教,是本学院最差的一位老师。而这个考评是和年终奖等很多东西挂钩的,这下,钱老师被自己的学生整惨了。

平心而论,钱老师是一位很好的老师,除了上课,很喜欢和我们一起讨论其他问题,师生之间的关系绝对胜过任何一位医学老师。为什么学生的评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钱老师要带很多班,就我知道的有06医法的经济法知识产权法,06卫管的经济法,05级和新校区那边也有课程,评教的来源就是这些班级,出现这样的结果,可能是某个班造成的,也可能是几个班共同造成的。但是无论如何,陷这么好的老师于这个地步,我感到很难过,昨天开会,刘院长就说了,钱老师在院办称“还要对学生怎么样?就差没给学生叫爹妈了!”这是一记狠狠的耳光,打在所有人脸上。继续阅读

陈华按:12.22日,贺卫方先生在西南政法大学论坛(西政人)上与西政师生交流,看当时的文字实录感觉是很有“激情”,法学生们有激情有勇气有思考有见解,甚至直击“某宪zhang”事件。这样的氛围,唯有西政有,而重医不可得。当然,重医绝大多数是学医的,西政大部分是学法的,也没有理由要求重医学生关注“某宪zhang”,关注杨jia案,关注中国的司法。个人感觉,贺卫方先生“被失业”也是好事一件,让他有更多的时间研究学术问题,更多的机会与尊敬和喜欢他的人们交流。

交流的文字实录版本有三:

其一是当天的交流现场版,点击这里

其二是问答完整整理版,点击这里

其三是是贺卫方先生整理过的节选版,点击这里

(P.S:xian-zhang这个词居然是我博客空间商的屏蔽词。。。)

陈华按:本文为转载,作者:倾听远方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昨天下午上课时就听冯老师说贺卫方晚上在西政老校区开讲座,本来很想去的,无奈晚上有课,只好做罢。在冯老师看来,贺卫方翻来覆去也就那一点东西,没什么新花样。我看了很多贺卫方的演讲视频,确实是像冯老师说的那样,但是,在目前浙大法学院受到高层压力致使贺卫方失业的背景下,听听贺的讲座还是蛮有意义的,肯定会有人问相关问题。下面的文章,作者亲历了昨晚的讲座,看后多少弥补了未能现场去听的遗憾。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文内部分关键词已被本人主动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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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听讲座随记 / 倾听远方

 

今日到西南政法大学听“法律文化三人谈”的讲座,讲座还未开始,讲演厅已经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才挤到前面寻找到一个空地蹲下。内子发现第一排为专家和领导留的位置中有一个空位,靠背上贴着一个“付子”的标签,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坐下再说。不一会主讲嘉宾在校长的陪同下来了,当他们穿过大门人群走向讲台的时候,同学们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三位嘉宾我只熟悉一个,那就是贺卫方,而华东政法大学的校长何勤华先生和上海大学的田涛先生我不了解。看到这么多人,西政校长在主持仪式之前临时作了一个小小的决定,让那些站在台前和门口的同学上到讲台上就坐,一会儿同学们呼啦啦上去一大片,围坐在那些专家的周围,人多的程度是,那些到台上的同学都挤得紧挨着嘉宾的椅子,甚至有位同学就靠在贺卫方的椅子上,贺教授转头和这位师弟说笑了几句才正襟危坐地听校长主持……继续阅读

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

在2008届北大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或告别演讲)

贺卫方

贺卫方

在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典礼上致辞(08届毕业生王芳摄)

本文原载《南都周刊》2008年第47期(总第229期,6月27日)

http://nbweekly.oeeee.com/Print/Article/434,99,5227,0.shtml

各位亲爱的毕业生同学,各位尊敬的学生家长和家人,各位尊敬的嘉宾和同事:

刚才苏力院长说他的演说不是那种标准的毕业典礼致辞,也许他是想把标准的留给我,因为我提前起草了今天的讲辞。在中国的法学界,也许我是演讲最多的几位学者之一了。但是以往却很少写出讲稿,但这一次却非同寻常。第一个原因,这是我十多年来在我们学校典礼场合讲话的第一次,按照常规,典礼致辞还是要体现一种庄严的特点的。第二个原因,刚才主持人已经告诉大家,我是刚刚从机场赶来。这几天在瑞士离日内瓦不远的一个叫做纳沙泰尔(Neuchatel)的城市开了一个会,会议纪念当地出生的著名国际法学家瓦泰尔(Emerich de Vattel)的著作《万国法》(Le droit des gens)出版250周年。1839年林则徐到广州查禁鸦片贸易,曾经托人把这本书的几个片段翻译为中文,这是国际法在中国的第一次翻译,也是瓦泰尔著作第一次传播到东方。这也是为什么我被邀请参加会议的原因。按照航班行程,飞机应该在今天上午八点半降落首都机场,我们的典礼也是上午举办。我很担心航班延误,赶不上参加,就提前写好,以备“替身”代读。不过,幸运的是,我赶到了这里。继续阅读

(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朱苏力

无论你何种心情,这一天还是来了;居然来了;或,终于来了。

但我不打算太多关注校园,因为过去半年来扎了堆的意外!二月,冰雪冻住了南中国。三月,拉萨的浓烟;全球华人呐喊:“做人不能太CNN”。四月,埃菲尔铁塔下,金晶抱着火炬,那感动了整个中国的羸弱但坚强的身姿。然后是五月和六月,撕裂大地和河流、也撕裂亿万中国人肝肠的特大地震,以及那些背着生者走出死亡、背着死者走出瓦砾的,比你更年轻的中国军人……

我们流了许多泪水,和中国一起;此刻的你,还会感动吗?这注定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情感大起大落,一场最生动的毕业教育;你更多理解了自己,理解了中国,理解了这个相当复杂,不只有温情,还有险恶、有时还很残忍的世界/自然界。银杏树叶日见浓厚的那个早上,在排队献血的长长队伍中,我看到了你,和你的选择。你的身影告诉我,你的成长;然后,学位帽的流苏一闪,你走进了这个刚刚举行了110周年校庆的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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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劳于考试,没法更新博客,今天实在是太累了,发点牢骚。

时不时的问本专业的同学,大部分对这个专业不满意,很多人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绝对不会选重医。

重医在某些方面很开放,比如基本上不管学生的私人生活,学生公寓男女混住、长期有外来人员借宿、学生私自调换宿舍等等几乎人尽皆知但是无人来管。在某些方面,重医又保守得可以,或许是医学的谨慎让管理层不喜欢太冒险。

我们这个专业,当初进校时大家都被忽悠得晕头转向沾沾自喜,而事实上学校没有任何经验来操作这个专业,传统的医学教学方式,加上低质量的法学教育,加上无所谓的管理学教学,最后再来个本学院老师自编的《医事法学》教程,就这样,一个所谓的新兴的交叉学科牛逼哄哄的出现了。

具体说来:

对我们专业的医学教育资源配额明显比其他专业少(实验课程少或无,理论课程压缩,拉进度现象十分明显),而考试要求又和药学、检验等一样,导致整个学期大家都在紧张的学习和复习医学课程。

对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法律,老师们很尽心尽责,我们也认真学,期望能培养好自己的法学素养,然后考司法考试,但是实际的情况是,由于前述现象(医学课程占用大量时间)的存在,法律课程被迫被我们放到了次要位置,每学期平时基本上不看法律书,期末考试时拿一天或两天时间看一下,居然还能拿80左右,这是法学老师体恤我们,勾了重点的结果,但是心里明白这样不行,这样打起来的法律底子很薄弱。

我们在这样一所医学院校读法律,最后拿的竟然是管理学位证。而对于管理学这门课,学校不知从哪儿找了个年轻姑娘来教我们,讲得不知所云、照本宣科,大家也听得十分无趣。期末考试时,老师把1/2的题目都透给我们了,皆大欢喜。可是我没学到任何有用的管理学知识。甚至不如看余世维老师的讲座视频。

拿这学期来说,病理学周六考标本,周日考理论,而周一的时候还在上新课。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老师不得不拉快进度,一节课讲几十页,不管我们能不能接受。这样连考试都没法应付,何谈掌握基础医学课程?这样快速的讲重点,然后我们强制记忆以便考试,考完就忘了,又有什么用处?

有个同学已经吃了一个礼拜的安眠药,因为睡不着,这段时间的超负荷复习也使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学吃不消,中午基本上睡不着,晚上也要很晚才能睡着(天气也有一定影响)。

考试医学课程时,可以看到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全民作弊。有些夸张,至少我举目望去,都是在利用各种办法看小抄、瞟周围、看手机、听耳机……

听闻重医今年大规模招收文科学生,想想真是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