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转载,原作者和出处不详。

1.2002年3月8日,全民热捧《流星花园》的时候,广电总局下令停播,让很多播了一部分和买了没有播的电视台损失惨重。对于停播原因,广电总局称该剧播出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易误导青少年。

2.2004年,广电总局规定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境外影视剧,目的是保护国产片。

3.2004年4月,广电总局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禁止网络游戏类节目播出、“红色经典”不许戏说。当时的“涉案片”《国家公诉》、《坐庄》风靡一时,在某电视台3月上旬至4月中旬所播出的19部电视剧中,“涉案”片占47%%。广电总局称此举是净化银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也是要引导制作方控制这类影视剧的产量。继续阅读

最近,广电总局出台规定:2月起卫视黄金时段须播主旋律影视剧 。这样傻逼的规定也只有广电总局干得出来。

什么叫主旋律?主旋律是由广电总局说了算的?电视节目作为百姓生活消遣的活动之一,其内容为什么还要由广电总局来限制?三联生活周刊的编辑王小峰说得好,他要买上84消毒液、酒精、洗手消毒液、双氧水、福尔马林、洗涤灵、二氧化氯液、聚维酮碘溶液、来苏水、过氧乙酸、高锰酸钾……这些东西天天擦电视,为了响应广电总局“净化荧屏”的规定啊!

我不明白,电视既然能拍出来通过审核,为什么又不能在黄金时间播,看来黄金时间得不断重复新闻联播了。
现在,国产电视电影本来就垃圾无比,满城尽是傻逼电视,现在要在这些傻逼电视中挑出所谓的“主旋律”电视来,估计有点难度,放出来后不仅全国人民,就连广电总局那帮傻逼看着估计都要吐。
我已经不看电视好多年了——广电总局不让放外国动画片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但是现在实在看不惯所谓的“净化荧屏”规定。为了广大无所事事的老百姓着想,恳请广电总局不要如此傻逼,置人民利益于不顾。
让我看经过广电总局枪毙后的电视,还不如让我和李宇春上床!

在未来的时间里,可以想象,傻逼的广电总局将会把它的爪子伸向每一处可以挥舞的地方,说不定头脑发热,又规定“全国博客黄金时间必须写主旋律文章”。
中国的电视产业,也算是被广电总局给毁掉了,小时候想当导演的我幸亏没有报考与电视相关的专业。我现在也准备认真学法,力争从法律的角度来证明,广电总局这一规定是违法的,是侵害广大人民权利的!

附:网友精彩评论
·想提高什么什么质量,想点别的辙吧,就用这种愚蠢的官僚主义在这里丢人现眼了,生活已经失去了很多乐趣,广电总局你就消停一下,关上门看你们的报纸喝你们的茶去等着领你们的高薪吧,别在用你们的愚蠢折磨我们的生活了
·喝着牛奶,贡献着大粪
·农村的小孩没有动画片看,就是广电不准安装卫星天线
·连看电视都需政策引导,这日子也太自由了
·主旋律,就是人民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政府清正廉明。一派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这就是主旋律,起码电视上是这样
·刁民是需要引导的
·广告比电视剧更好看
·广电总局是一个权力欲望极强,啥事都爱伸一腿的牛部门
·请问美国的广电总局的主旋律是什么?
·中国特色, 不管它变成咋样, 我极少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