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在我爱上博尔赫斯的年纪,却错过了让我认识博尔赫斯的女生。

博尔赫斯是谁?

有人说,伟大的作家都是上帝的私生子,无疑,博尔赫斯绝对是其中一个。博尔赫斯1899年出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从小就在父亲的图书室里阅读大量书籍;1914年,博尔赫斯随家人游历欧洲,并如饥似渴浏览世界名著,这期间就如同武侠小说中主人公无意中捡到失传的武功秘籍一样,进步神速;后来,就好像命运的安排一样,1921年博尔赫斯回到家乡布宜诺斯艾利斯,并终身在此地公共图书馆工作,这又如同武侠小说中,绝世高手躲藏在少林寺的藏经阁里终身执着于内功心法的进步一样。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

借助图书管理员这份平凡无奇的工作,博尔赫斯能以更加便利的方式阅读世界各国文学作品,这为他积累创作资源、释放创作灵感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优越的家庭条件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创作天赋,使得博尔赫斯在写作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用一句俗话来形容就是“老天爷赏饭吃”。他是一个全能型的作家——他的诗歌隽永而细腻,他独创的迷宫式小说为文学创作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他的散文简洁而巧妙。他被称为“作家中的考古学家”,他是文学史上无法避开的一代巨匠。

她让我爱上了博尔赫斯

我们都有过青春。
青春是笑,是歌颂,是热烈,更是伟大。在那个荷尔蒙胡乱飞舞的青春岁月,我习惯于在每天晚上十点半下晚自习后,绕着学校操场一圈一圈慢跑来应对高考带给我的无尽压力。
彼时,距离高考还有不到八个月的时间,我每天按时起床、吃饭、上课、写作业、跑步。她是我们班上一位普通女生,长发、干净,皮肤白皙,还有一点婴儿肥。多年以后,我在重庆西城天街UME电影院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时不禁泪流满面甚至抽泣——剧中沈佳宜拿笔的手势、嘟嘴的表情、生气时的样子,都让我想起了当年的她。同行的女伴问我怎么了,我只能说被剧情所感动。

我大概是很喜欢她的,不然也不至于看到她就会心脏狂跳,所以在写作业时我会尽量避免将目光汇聚在她身上,不然一定会发生无法按时完成作业的糟糕事件。我很害怕破坏这份纯真和平静的美好,所以只能乐观地憧憬着熬过艰苦的高三,步入大学后就能鼓起勇气正大光明地追求她。

偏偏命运打破了这份美好的平静,就像当年那首烂大街的歌唱的一样:上天让我们相遇得太早,对于缘分却又给得太少。有天上晚自习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话的她,却写了一张小纸条传给我,上面写着:

你有读过博尔赫斯的诗吗?^_^ 欣

在打开纸条的那一刹那,我承认是无比激动的,差点就从凳子上跳起来大声呼喊:女神给我写纸条了!当然,内敛的我,是不允许做出这样无礼举动的。我将小纸条压在数学练习册里,反复默读上面的内容。嗯?博尔赫斯,这是什么鬼?但我意识到,这可能是接近她的绝佳机会,一定要紧紧抓住。所以,我做出了一个冒险的举动,给她回复了一条,内容是:

我读过,怎么了?

过了一会儿,一张新的小纸条越过我们之间的几位同学传了过来:

啊,真的吗?我在读博尔赫斯的诗集,有一首诗不是很明白,想让你帮我分析下。
《雨》——by:博尔赫斯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如果那个时候有手机的话,我可以给她一个完美的解释,然而并没有,我只能硬着头皮仔细品读这首诗,同时还得提防随时可能走进来的班主任老师。几分钟后,我回复如下:

雨、黑葡萄、黄昏、暮色,这些让人联想到寒冷和凄凉,幸福、玫瑰、鲜红,这些让人联想到的内容又刚好相反,所以作者用强烈的对比来表达心中的情感,以及对死去父亲的回忆。

在拜托“邮差们”将我的小纸条传回去后,我陷入了躁动和不安中。为什么班上这么多人,偏偏向我问关于诗歌的问题?她是喜欢我吗?接下来我要怎样做?课间休息时,男生女生们在互相打闹放松,她仍然在自己的位置上,随意地扭扭脖子、甩甩手,并没有向我走过来面对面讨论,这更让我觉得她是喜欢我的,所以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跟我聊天,以免被人发现。
继续晚自习,在埋头写作业时,突然又收到一张小纸条,不用说,是她写的:

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学习!我觉得你对《雨》的分析很好,所以你能帮我再分析下另外一首诗吗?
《余晖》——by:博尔赫斯
日落总是令人不安
无论它浮华富丽还是一贫如洗,
但尚且更加令人不安的
是最后那绝望的闪耀
……
在我们觉察到它的虚假之时
就像一个梦破灭
在做梦者得知他正在做梦之时。

我放下手中的英语阅读理解,开始做这道中文阅读理解,不得不说,这首诗写得很美,简单而凝练,所以我回复道:

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人之天性,夕阳很美,余晖也很漂亮,但它却是最容易转瞬即逝的。当余晖停留在地平线的那短暂时间里,它是美丽而自负的,但博尔赫斯想到的却是它消失后的情形,那黑暗令人感到恐惧,就如同我们在梦中发现自己在做梦一样。

但最终我还是错过了她

有一种状态叫做“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我和她大概就是处于这种微妙的状态之中。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虽然绝大多数时候是通过传递小纸条进行的,但内容已经从博尔赫斯谈到了对感情的理解、对未来生活的畅想以及曾经一段感情经历带给她的困扰。她会鼓励我好好学习一定要考个好大学,她会在星期天下午到学校时在我课桌里放点心和水果,她会在我生日那天买礼物然后托另外的同学转给我,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我喜欢你”,也没有牵过手,没有约过会。我想大概是时机未到。

在压力巨大的高三生活中,她带着博尔赫斯的出现,让我生活充满了阳光雨露,我像获得了新生一般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但我知道,那时候的我并没有任何资本和条件能给她以未来的承诺,那样的苦读环境也不允许谈情说爱,于是我只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那份纯真和美好,直到高三毕业。放榜后,我考上了一所二本院校,而她却落榜了。随后,她参加复读补习班,我赴另外的城市成为大学新鲜人。

她如同插画中的女孩一样,让我可望而不可触

在经历了魔鬼般的炼狱后,大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一切让我充满新鲜感。没课的时候,我喜欢泡在学校图书馆里,疯狂阅读博尔赫斯的散文和小说,上网搜索关于博尔赫斯的资讯,了解他的经历和思想。我期待着待她熬出来后,能一起愉快地交流博尔赫斯的一切。沉迷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我逐渐被这位文学大师的创作所感动,好的作品是不分国界的,我很难评判不同作品的翻译水平高低,但不管是哪一个版本的小说或散文,博尔赫斯笔下的世界总能让人赞叹称奇,那宏伟的想象力和复杂巧妙的构思,让我感受到了文字的无限可能性。这位伟大的文学大师将他的一生都献给了文学,以至于他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甚至有点糟糕。他对文学的痴迷让他忘记了自己作为男人的本能,所以外界认为他是“性无能”,他直到68岁才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婚”,然后在3年后迅速离异。出于对长期照顾自己的秘书的厚爱,他在临死前与玛丽亚·儿玉完婚,并将所有财产全部交给了她。

终于等到她第二个高三生活结束。有时候不得不感慨命运喜欢捉弄人——她考上了我所在的大学,但并不在同一个校区。军训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博尔赫斯《小径分岔的花园》去看她,我猜想这时候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挡我们在一起了吧。
可惜,我还是错了。
她收下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微风吹起她的长发,空气中立马混入了一种好闻的味道,我和她并肩走在校园里,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能随口摆谈关于博尔赫斯的一切了,我说到博尔赫斯不幸的婚姻生活,他和他第二任妻子也同时是他秘书的玛丽亚•儿玉之间的复杂感情,《小径分叉的花园》里迷宫式的写作手法,以及各种不同翻译版本的优劣等等。
末了,我压制住几乎要跳跃而出的心,轻轻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
她并没有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像是早有预料一样,她将《小径分叉的花园》抱在  胸前,垂头平静地说:你很好,也很优秀,但我们不适合。
我已经忘了自己是怎样回到学校宿舍的,我失魂落魄般躺在床上,脑海一片空白,在夜深的时候,收到她的短信息:

真的抱歉我伤害到你了。很谢谢在高三那段时间,也是我最无助、最难过的时间里,你给了我最有效的安慰和照顾。你真的很优秀,所以你也应该很清楚,感情是无法强求的,你一定会遇到更好的女生。欣。

我关掉手机,强迫自己睡去。
经过一段时期的冷静后,我终于可以好好地梳理我和她之间的点点滴滴。不得不承认,同龄的女生比男生要更加成熟,是我错误地理解了我俩之间的关系,而她可以很明白地告诉我“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她就如同炎热夏天的一支冰激凌一样,让人垂涎欲滴,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对于我们认为美好的东西,并不是一定要占有才是爱,做平等相处的朋友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在想明白这些道理之后,我仍然感到十分沮丧。

2013年夏天,一个燥热不安的深夜,结束劳累的应酬后,我坐着一辆出租车疾驰在重庆江北区北滨路上,我摇下车窗试图让头脑稍微清醒一点,车载广播胡乱播着各种夸张而无聊的广告之后,开始了一个深夜访谈节目,一位嘉宾的话迅速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说道:“博尔赫斯在国内有着广泛的读者群体,他影响了包括余华在内的一大批现实主义作家,但我们真的读懂了博尔赫斯吗?我们更多的是停留在他构筑的故事空间中,而不是……”
听着广播,我慢慢摸出手机,给那个久未联系的号码发去一条短信息,算是给我们之间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谢谢你,带我走进了博尔赫斯的世界,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如此优秀的作家。

(全文完)

备注:本文已同步发表在我的简书专栏。

本文系话题博文活动参赛作品,感谢本次活动赞助者:小懿醉卧烟雨忘想牧南子

本次活动由个站商店提供冠名支持。

参加本次话题博文活动的还有:
大致:钗头凤·重逢
醉卧烟雨:写给儿时的火烈鸟
姜辰:雨中客,送伞人
兽性大发:暗恋的味道
曲曲:老爸的柔情
大鹏:初恋
阿钧:愿走三生三世
六十一:对不起,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

淑芬:

你在哪里,我真的好想你。

那天你一气之下不辞而别,后来还在MSN上给我留言说:老陈,我要杀了你个狗日的,如果我杀不到你,以后喊我儿子来杀你,如果我儿子杀不到你,就喊我儿子的儿子来杀你,子子孙孙无穷溃也!淑芬,我知道你生气了,但是前年端午节在广场和我牵手的那个女的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我压根不认识她,和我在如家酒店开了6次房的姑娘也跟我没关系,她只是我们同事的女儿,同事托我照顾她呢!可能你也听到谣言了,说今年情人节时我和一个女的在某西餐厅吃烛光晚餐,那真是扯淡,造谣的人都去死,那明明是我的一个客户,四十几岁了,我能喜欢她吗?况且,那天是和客户谈业务,饭刚吃到一半就停电了,只好点蜡烛。你生气而走的那天,是你生日,本来我在元祖都订好了蛋糕,结果老板临时要求加班,晚上十点钟你给我打电话时我恰好在上厕所,我们单位一个异装癖、异声癖的变态同事接了你的电话,我不清楚他跟你说了什么内容,但是请你一句话也不要相信,完全是诬陷我、旨在破坏我俩关系的。

淑芬,你回来好吗,我现在工作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我俩共同的将来作打算,我计划好了,今年的年假,我带你去欧洲旅行,明年过完春节,就和我老婆离婚,明年中秋节就正式娶你,办完酒席就去马尔代夫度蜜月,你看怎么样?

淑芬,你到底去了哪里?我问遍了全重庆市所有旅行社,都没你的消息,后来他们说,你可能没跟团,于是我又托人去重庆火车站打听,也说查不到,因为火车票暂时还没有全面实名制,我日铁道部,咋个不早点实名嘛!我知道你晕飞机,但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去问了江北机场,幸运的是,查到你有登机记录,但具体飞往了哪个城市,机场不肯说,为了保护客户隐私,我当场就情绪失控了,掀翻了三个柜台,砸烂了2台电脑,正准备砸第3台,被机场保安抓住,扭送到了派出所。幸好,现在重庆警风清正,只是教育了我一顿然后罚了点款就放出来了,没受罪。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几天没吃饭没洗澡也没整头型,活像一个流浪汉,街上要饭的乞丐看到我都远远躲开,只有一个算命的老头笑眯眯地拉着我,问:为情所困?我点头,那老头掐指一算,说:北到冰城夏都,南至天涯海角。说完就离开了,没收我一分钱。刹那间,我如恍然大悟,立马订了一张去哈尔滨的机票。在东北三省晃荡了三个月,学了一口流利的东北话(我保证,没搞过一个东北妹),还是没有你的消息。夏天的东北太热了,和南方没有什么区别,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呢?于是,我又买了机票飞到了三亚。三亚正在举行一个什么大型会议,好点的酒店都被会务组和记者包了,游客们全都挤到了家庭旅馆和青年旅社里。

后来终于探到消息,说你住在海景国际大酒店。刚开始我蓬头垢面跑过来,酒店大堂保安一脚把我踢到了沙滩上。后经人指点,换了套西装,整了头型,还租了辆宝马X5,才顺利进了酒店。我拿着你的照片问大堂的服务员:这位小姐住哪个房间?服务员说:先生,根据我们公司的隐私……话没说完,我就将一叠钞票扔了过去,服务员清脆地报出一个数字:506。我没有等电梯,直接从楼梯窜了上去,结果狗日的酒店,2楼不叫2楼,而是“豪景盛宴一厅”,3楼叫“豪景盛宴二厅”,4楼叫“帝王沐浴阁”……从第7层开始才是客房,我一口气跑了十一层,汗如雨下,我脱掉西装和皮鞋扔在地上,只穿一件白色棉毛衫和一条碎花短裤叉,咚咚咚敲响了506房间的门。等了好久也没人开,我正准备助跑、踢门,结果门开了,一位肤白貌美气质佳的女士裹着白色的浴巾惊讶的看着我,她长相几乎和你一模一样,直到我扯掉她的浴巾露出她的胸部,我才发现她不是你,因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胸部。我脑子转得飞快,立马弯腰给人家说了声:对不起,认错人了!然后迅速离开。

淑芬,我失望而归,在大雨中淋了三个小时,然后回到青年旅社,你知道,青年旅社都是男女混住的,一位女青年听说了我寻找你的事,很受感动,脱了衣服便要奖励我,我理智尚在,拒绝了,她坚持要奖励,我又拒绝了,她再坚持,我又拒绝,她再坚持,我就懒得拒绝,顺从了。然后我昏昏沉沉睡到半夜,头疼得快裂掉,一测体温,38.5度……后来就被送到了医院,输了几天液,我就开始写遗书,我写道:尊敬的三亚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刘美丽小姐,我全权委托你办理我的身后事(委托书附后)……你一定要帮我找到我女朋友,她名叫淑芬,性别女,喜欢凤凰传奇和陈冠希……对了,我还有个老婆,是包办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只生活了一个月就分居……别管我老婆的事……一定要帮我找到淑芬……告诉她我爱她……另外……还要告诉淑芬,斗地主时4个2可以带一对,但是不能带一对王……最后,我的存折密码是……

就在我写遗书最后一段时,护士小姐打断了我,说:你可以出院了,下次不要再淋雨了哈。

淑芬,听人说你在重庆唱红歌,于是我从三亚回重庆找你。刚下飞机,就听人说你在上海参加建党90周年理论研讨会,我义无反顾地飞到了上海。在南京路上,一个神秘男子对我说看见你在北京出席2011年度杰出妇女座谈会,我马上赶往北京。一位好心人告诉我,你其实是在南京参加慈善晚宴,而我到了南京,还是扑了空。甚至还有人说因为你长得有樱井利亚的气质,被娱乐公司送到日本拍AV去了……后来你在MSN上给我留言说:老陈,你个混蛋,我怎么会去唱红歌,怎么会去参加理论研讨会,怎么可能是杰出妇女代表,怎么会当AV女优?

淑芬,你在MSN上的留言给了我很大启发,我之前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不该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跑,天下之大,怎么可能找得到你呢?淑芬,看到你在MSN上的留言后,我立即给你打电话,你的号码没变,连彩铃都没变,我太傻了,怎么不早点给你打电话呢,我武断地以为你换了号呢。电话接通了,我还没问出口,你就主动回答:老陈,我在重庆,在我妈妈这里,你快来找我,我早就原谅你了,就等着你给我打电话呢。

(完)

注:本文有参考借鉴和菜头写的《【寻妻启事】淑芬,你在哪里?》

1

重庆的冬天比北方还要冷,北方只是温度降低,重庆确是寒冷彻骨,湿冷的空气被寒风一吹,让人难受。我有一些北方的朋友,一到冬天就立马回家乡享受暖气,还有一些重庆的朋友,一到冬天就去海南岛买房,住到来年春天加价10万出售,第二年如法炮制,终于在09年造成海南房价暴涨局面。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我睡了一条6斤重的棉絮和彩阳牌电热毯,再盖一床正宗新疆天然蚕丝被,人夹在中间,宛若汉堡。

2

接着,听说小金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作为一起在北街长大的兄弟,我必须去看望他。但实在无法从单位繁琐的事情中抽身,直到他亲自打电话过来说:老陈啊,我得了膀胱癌,快死了,今天晚上王胖子、波儿还有刘莹他们都要过来看我,你也过来吧,别买水果,我的意思是趁我还有口气,把该交待的知会大家一声。

到了人民医院,我发现两个情况:第一,只来了我一个人,第二,小金比以前胖了一圈。他从被窝里利索地伸出爪子,一把抓住我,泪水跟着就滚了出来。负责小金的医生是我大学同学黎二狗,他给我看了病历,才知道小金不光得了膀胱癌,还有前列腺肥大,搞不好会发展成睾丸癌。

小金哭着说生活太操蛋了,他一点也不满意。记得5年前,我从医科大学毕业,他从理工大学毕业,我到了基层做贫困乡镇的公职人员,他签了世界500强外企做国际贸易。他终于从小流氓混成了大流氓,公司给他配了两个女秘书,一个像范冰冰,另外一个也像范冰冰——都是整容后的效果,每天就是两个范冰冰齐刷刷地跟在他的身后,身着OL的服装掩盖不了她们俩洋溢着的青春少女的心,空气里的香水味都充满了色情的感觉。他一个月2万多的基本工资,比我一年的收入还多。但是公司拿他当狗使,给他规定每个月20%的销售增长率,派他到太平洋上的岛国谈生意,让他豁出老命和少数民族客户喝酒换订单,要他飞到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找俄罗斯鬼子催帐……

继续阅读

(本文写于2055年,另据悉,西京医院对本文题目亦有重要贡献。)

楔子

2055年的寒冬,我住在一间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房子里,每天辛苦整理一些不知有无意义的杂物。幸好这里还产天然气,以至于几乎不用出门就能自己弄出不算可口但能果腹的饭菜,是的,到了我这个年纪,算是武功全废,作为一个鳏寡之人,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已然失去肾上腺素能带来的那种感觉。

在我年轻时,为数不多做得正确的事情之一就是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骑了一次川藏线,那是在2015年,入职第5个年头。我的单位向来以严谨沉闷而闻名,同事在下班之后都会选择喝酒发泄,在酒场上没有上司和下属之分,谁喝得多谁不怕喝死就是英雄,不会喝酒的人很难融入到那个圈子里,而我就是那样一个人。在职场新人阶段,同事尚会对我的酒量表示宽宏大量,但到第二年,我仍然是滴酒不沾,终于在一次年终饭局中惹恼了单位的大老板。

大老板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式管理人员,从那个中专毕业就包分配的年代一路顺利走过来,因此他比谁都看重维护那个圈子的游戏规则,同时,他也是我唯一见过喝酒厉害而且身材不走样的人。那年,单位的效益很好,每个人都分得了一份满意的大红包。那晚,酒从6点喝到凌晨1点仍不见散,从不喝酒的我在漫长的等待中不堪睡意侵扰,靠在角落的沙发上微微闭上眼睛,这当然是与众人狂欢的画面格格不入。

大老板提着一瓶白酒走到我面前,首先打了一个足以让我惊醒的嗝,反应灵敏的我正打算站起来,大老板一把按住,说:喝了这瓶酒,否则明天你不用来上班了。我知道,大老板从来不多说一句话,说出来的话从来都覆水难收。在那一刻,容不得我多想,同事们迅速围过来起哄已让身处悬崖的我毫无退路。喝啤酒都会醉的我,生平第一次提着一瓶52°的高粱酒朝喉咙灌去,起初几口顺着食道烧到胃里难受至极,但很快,我就忘了任何知觉,只是凭白酒流入口中、再钻向胃里,接着,再不知任何事。继续阅读

又名:402路公交车的美好时代

1

每天早上睡得最香时不得不爬起来洗漱后直奔公交车站,在昏黄的路灯照射下睁大眼睛辨别远处开来的车身上的标牌。自从重庆民航下属的702路飞车被取缔后,大量刚入行的公司小年轻及贫下中农就转移到了402这路车上,因为打卡只要9毛钱就可以坐全程接近20公里的路,横跨重庆三个区。沙坪坝到解放碑这条线向来为重庆各大公交公司必争线路,不完全统计,鼎盛时期有402路、418路、462路、702路、875路等车次奔腾在马路上,扬起的灰尘漫天飞舞,能见度极低,整座城市笼罩在黄沙之中,仿佛沙尘暴一般。

因此,良好的视力就成了必备技能,上班高峰期公交车从来不缺客源,司机的原则就是能不装尽量不装了,往往车还未进站,就赶紧开门下客,然后呼啸而去,眼神不好的群众,还没看到路线牌,车子早已绝尘而去。于是,聪明的乘客纷纷在金海洋批发市场购置了民用望远镜,架在公交站前边,对着远处开得比小轿车还快的公交,一路锁定目标,目测车速,用数学函数预测到站时间,然后瞅准机会,在车门合上的一刹那,挤上去,充满了成就感。继续阅读

那个冬天我都干了些什么

重庆:我杀人了?

2005年,我大三。

11月底,重庆的温度是13°C左右,即使是晴天也会冷得身子自动卷缩成一团,下雨天自不必多说,冰冷的雨水一沾到身上就直刺入骨,手脸都冻得通红。

虽然天气如此之冷,我还是坚持跑步,天气好的时候操场上会看到稀稀拉拉的情侣搂在一起悠闲的散步或者旁若无人的接吻,而这个季节时常是天气恶劣到让情侣们都望而却步。那天傍晚时却是下了点雨,天黑得比往常更早。吃晚饭,照例去新教上自习,上到中途竟然睡着了,后来一个激灵醒来,教室里就我一个人,一看表已经10:40。收拾好书包,犹豫着是不是要去跑步,咬咬牙还是决定去,虽然在踏出新教大门的时候已经后悔了。

外面凛冽的风吹得人直哆嗦,我抱着手低着头向着操场走去。这些天操场晚上都没人管,不仅没人关门,也未开照明灯。我将书包放在看台上,眼镜取下来小心地搁在书包上,然后开始跑步。跑了4圈,累得不行,慢慢的在人工草坪上走着,喘着粗气。走着走着,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因为没戴眼镜,看不大清楚,眯着眼睛看了下,才辨别出来是个人,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有些黏糊,举起来一看,满手是血,毫无疑问,血是脚下这个人的,血温温的,那个人倒在草坪上一点动静也没有,隐隐约约我似乎看到有把匕首插在他胸口,一摸,果然是。

我吓坏了,跪在那里不知所措,过了不知多久,我狂奔向看台,找到自己的眼镜,一边大喊:出事了!出事了!过了一阵,巡逻的保安才听到,一束强烈的手电筒光照到我身上,我用手挡住眼睛,尽量镇定的告诉他们:操场上有一具尸体。保安也惊愕得说不出话来,然后,一个保安去查看现场,另一个保安用对讲机呼叫保卫科。我坐在地上,脑子一片空白。

继续阅读

去年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在成都。

我专程去成都找艳遇,结果却遇到了成都十几年难遇的降雪天气。

据一剑兄说,成都2/3的红灯区从业人员都回家过年了,剩下的1/3受不了寒冬,跑海南岛旅游去了。于是,成都变成了一座来了就想走的城市。我冒着严寒步行在武侯区,细雪轻轻地飘洒在武侯的祠堂里,昏黄的路灯下,轿车奔驰而去,骑着自行车的人全身包裹严实只剩眼睛,像我这样无所事事闲逛的人寥寥无几。

整个城市如一座空城。

有天晚上我给一剑兄打电话,约他第二天上午在春熙路一家奶茶店见面,时间是上午9点半。

一剑兄说,我日,你咋个想起9点半去喃?太早了。

于是改为12点。继续阅读

林艺晨:
你好!

早上在整理书桌的时候突然想起你。想起你借给我的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想起我送给你的黑色封面上一个男人头像的博尔赫斯的诗集。

但是我突然惶恐地发现怎么也想不起你名字最后一个字该怎么写。开始时我猜的是“程”,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喜欢冒昧地叫你“程程”,好像许文强喊冯程程的口吻,但你总是很生气的不许我这么叫。我又猜了“城”或者“诚”,但似乎这两个字有些别扭。我甚至想到了我的姓——“陈”,不过马上又否定了,没有这样的取名习惯吧。记得以前你叫“林茜”,碰巧和香港的才子梁伟文的笔名同音,后来你执拗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林艺晨”——对,早晨的晨,我终于记起了!并且怂恿我也去改名字。我始终无法做到叛逆如你,所以至今我还是叫做陈华。现在,我更加不敢改名字,害怕有一天你给我寄信来却找不到收信人。继续阅读

黑色的老鹰叼着黑色的腐肉飞过城市
黑色的浓烟遮住黑色的天空
它飞越18个烟囱
短暂的停留在其中3个
最终到达城市中央的电视塔
干涸的喉咙难受的蠕动
尖长的喙不慎松动
腐肉从高高的塔上落下
掉在一个正啃着西瓜的孩子的头上
老鹰拍着翅膀
飞入黑云中
这一切
没能逃过7楼那个穿着黑色背心的孩子的黑色眼睛

伪医生按当年去上海的事,现在看来虽然没什么牛逼的,但毕竟是一段难忘的记忆,偏偏洒家又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所以,特意找出这篇高二时参加完新概念后写的文章,诸君如有兴趣,不妨看一看。另外,洒家贴出这篇文字绝不是自恋,目的在于引出下一篇文章,一张照片后面的故事。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新概念”仅仅是我的一个梦,可望而不可及。韩寒、郭敬明、乱世佳人、张悦然、小饭、七月人、刘嘉俊……看着这些从“新概念”中出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我就很羡慕。从初二开始,开始没日没夜的乱写,并往外投稿。同样怀有文学梦的,还有一些,比如小龙,比如小甘,比如轩。在中国目前这种畸形的教育状态下,玩文字似乎是最没有出息的,学校、家长串通好了似地反对,于是,我们举步唯艰。

文人大都不如意,再加上本人天分有限,除了校刊上会登我的文章外,几乎没有杂志采纳我的东西,那些文字都是在孤苦漫长的时间里用我的无限精力熬出来的,它们不幸夭折,胎死腹中。曾经热血澎湃的我们,渐渐消沉,我看见昔日的朋友埋头算方程,写化学式……在文学的梦里大片黑暗包围了我们。

第七届的“新概念”初赛文章写于二零零四年七月,读后感,三千字左右。寄到《萌芽》后未抱任何希望。在学校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几个月,直到某次上网看到我的名字出现在复赛名单上。刹那间,心底本已归于平静又再次不安分起来,乱七八糟的念头,此起彼伏,当夜失眠。那是15号。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