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隔壁寝室新开了一家KTV

重庆的天气不知道怎么来形容,反正我是极不喜欢的。拿现在来说,每天3到8度的气温,似乎不冷,但总有鼻涕挂着不时要猛吸一下。一下雨就冷得不得了,恨不得马上到海南岛买套按揭房。

在这个令人讨厌的冬天里,我每天朝九晚五……实习。李白老师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我要说的是,冬天起床比蜀道还难。好不容易挣扎着起来,又要冒着寒风步行十分钟到1公里外的地方等公交,那条公交线非常拥挤,坐到位置是根本不敢奢望的,看到满满一车人艰难的开过来,只祈祷能够顺利上车,一向喜欢超载的司机都会很无奈的说,坐下一班吧。在实习的单位无所事事又忙碌无比,自从我们这批实习生到来之后,单位里的老师喜笑颜开,费神费力的事情可以完全交给我们了。下班从单位回来,感觉很疲惫,推开门正想好好休息下,不料,隔壁寝室的哥们开始唱歌——

我们隔壁寝室新开了一家KTV。据我所知,隔壁寝室的哥们还有一年才毕业,但似乎他们对离别的伤感比我们这帮即将毕业的学生还厉害。这学期伊始,他们就搞了无数次饭局,每饮必醉,回到寝室后就开始哇哇哇地吐,于是,在走廊上,在厕所的便池里,可以看到这帮哥们吐出来的啤酒以及啤酒里带着牙印的五成熟的毛肚鸭肠金针菇——这完全是英式贵族吃法啊。

我一直对喝酒深恶痛疾,不巧的是,找工作时面试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酒量怎么样?我只好硬着头皮说,一般吧,可以锻炼。我同学则很专业地回答:白的还是红的?我不知道那些拼命劝人喝酒的人是什么心态,在我看来,酒量大就仅仅表示能喝,与豪爽没有任何关系。相反,我认为不计后果的喝酒是鲁莽行为,就像几个人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中间站着看谁胆子大一样。去年6月底我们结束在永川的见习,班上组织聚餐,那天晚上不管是高兴的还是郁闷的,都喝了很多,最终的结果是:倒了至少3个女生。我在一楼寝室,只见一会儿又有一群男生背了人事不省的女生往医院跑,一个接一个,最严重的几个女生,被送到了急诊部抢救,然后大家又开始凑钱去缴费。这,到底有个什么意思啊。

话说隔壁的哥们天天晚上喝酒回来就唱歌,我琢磨着丫们是在KTV没唱过瘾,大家都知道,唱KTV的时候一群人抢着去点歌,霸占着点歌电脑不走的人比比皆是,好不容易凑上去点了自己最喜欢的若干首歌,又被后来的朋友把他自己的歌设置了“优先”。就算你一路披荆斩棘终于轮到你点的歌出场了,结果一群哥们非常肯定地大声叫道:潇洒哥,你的歌来啦——当然,你肯定不是潇洒哥,你最多是拉风哥或者励志哥。说到底,唱KTV图的是一群人一起乐的气氛,如果谁非要独唱一首个性的歌,肯定会冷场——除非唱得确实牛逼。笔者就曾经点了首陈绮贞老师的《表面的和平》,最后受不了大家的异常安静而放弃了。所以,隔壁哥们为了弥补在KTV里不能挥洒自如地发挥的遗憾,就决定回到寝室欢唱,开着音响跟唱,唱着唱着就好像自己是原音,全然不顾隔壁的我们的感受。

在2009年之前,本校F栋是广大适龄青年男女最向往的学生公寓,本人有幸在F栋住了两年多。后来的事情大家肯定猜到了,F栋改成了纯女生公寓,笔者于是搬到了4舍。4舍其实也是一栋具有男女混住光荣历史的宿舍,虽然名义上现在已改成了纯爷们宿舍,但是……每天仍有大量女生赶来这里与情人汇合、然后做他们爱做的事情。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两个人相互偎依,利用物理学摩擦生热的原理做一些好玩的运动其实是非常适宜的,笔者也是非常赞同的,绝无怪罪之意。只是要提醒一下学医的同学们一定要加强《妇产科》等专业学科的学习,千万不要犯下面这样的错误:

误读"一次一粒" 女子半月吃50粒避孕药中毒

9 评论

  1. 哈哈,这个是陈同学的特写自拍吗,哈哈,冠希手法运用的炉火纯青啊,哈哈,很挑逗。
    15天50粒,嗯哼,比那个一个暑假用了7盒TT的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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